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二条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团总支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接受校团委和商学院党支部的双重指导。
第三条 团总支的基本任务:
(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的德智体美劳全面的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 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
(三) 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为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创造和谐、健康、向上的环境。
(四) 加强同校团委的联系,发展同兄弟系团总支和其他院校团总支之间的联系。
(五) 指导和监督商学院学生会,并协助商学院各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
(六) 积极完成校党委、学生处、校团委和商学院党支部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团总支的组成
团总支由8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办公室、组织部、干部处、宣传部、社会实践部、新闻工作部。
第五条 人员结构
团总支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二人,办公室主任一人,各部门正副部长各一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招募干事若干名。
第六条 各部门职责
(一)团总支书记
1. 负责和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负责整个团总支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2. 定期主持召开团总支例会,及时传达校团委的指示、精神。听取团总支各部门、各团支部的工作汇报。检查和督促团总支各部门、各团支部落实工作计划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向校党委、校团委和商学院党支部汇报团总支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并请示。
4. 加强团干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关心团员、团干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
5. 及时、全面了解团总支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纠正。
(二)团总支副书记
1. 副书记负责协助团总支书记工作,对书记负责。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2. 负责分管部门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对团总支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具体完善对团总支工作的指导。
3. 副书记要负责制定团总支的工作计划并确保落实,带领团总支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4. 协助团总支书记检查各团支部落实工作计划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加强团干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关心团员、团干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
6. 负责策划、组织、协调团总支学生会大型活动等。
(三)办公室
1. 协助书记、副书记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
2. 负责团总支各会议的安排(包括通知、选地点、时间),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
3. 协调各部门工作,使各部门工作互相配合,促进团结,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4. 根据实际,完善和健全团总支各项工作制度。
5. 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部门执行。
6. 管理团总支各种文件,并做好文件存档工作。
(四)组织部
1. 负责团员管理,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接转团员关系等工作。
2. 负责各团支部主题团会、主题团日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
3. 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和布置工作。
4. 了解各团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
5. 做好“推优”工作,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6. 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学习党组织与院团委的新时期路线和决议精神。
(五)干部处
1.协助主席团做好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督导工作。
2.负责对全体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及业务能力培训。
3.协助系学办做好“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4.掌握青年团员中的先进事迹以及存在问题,协助系学办做好全系学风、班风建设工作。
5.协助团总支书记做好每学年学生干部培训工作。
(六)宣传部
1. 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学院的工作重点。
2. 定期组织更换宣传栏、黑板报工作,版面内容丰富形象,反映校园生活。
3. 对商学院及各班举办的各种活动、好人好事进行多角度、多方面宣传报道。
4. 抓好宣传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各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5. 认真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宣传任务。
(七)新闻工作部
1、负责各种新闻线索的搜集、整理,各种采访任务的文字工作。
2、负责团学工作中重要会议、活动的摄影、摄像工作。
3、负责以网络、广播等途径及时有效地对各项团学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第三章 部门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会议制度
(一)商学院团总支例会于单周星期日晚19:30召开。其他工作会议根据校团委及商学院工作安排和活动安排适量召开。
(二)要求:
1.各成员必须依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
2.如有事不能出席,必须提前写请假条交到办公室。
3.凡迟到者必须在会议结束前作自我批评,达到三次者,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批评。
4.三次无故缺席者,按自动辞职给予除名。
5.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办公室作会议记录,设会议记录本。
(三)会议坚持精简和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制度
团总支(包括各部门)必须制订一学期和近期(月)工作计划,并相应做好工作总结。
第九条 活动计划、开展流程及总结制度
(一)开展每项活动前一星期由各部部长提交活动策划书(电子版)。
(二)策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
(三)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开展计划的各项活动,计划书由负责人、主管副书记签字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四)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活动主办部门部长上交活动总结至办公室。
(五)活动总结应为电子版,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四章 附则
第 十 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团总支保留其修改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团总支。
第十二条 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商学院团总支